记者蔡宜芳/综合报导
大陆戏剧男神邓伦15日惊爆逃漏税被抓,金额高达近5000万元人民币,他虽紧急发出道歉声明,仍丢掉手上所有代言,社群帐号也遭到封锁。他29日再传被合作品牌方求偿归还天价代言费,对方还加码追讨人民币480万元的违约金,引发各界关注。
邓伦日前因税务问题,一夕跌落神坛。
邓伦29日传出被曾经合作的品牌方提告,对方要求他归还人民币1200万元的代言费,并赔偿人民币480万元的违约金、以及53.7万元的经济损失、诉讼费、律师费等。除此之外,还有网友指称其他品牌方也正在追讨赔偿,总额加起来可能高达人民币2亿元,目前邓伦已将所有名下公司的法人代表转给家人,而其副业火锅店则会持续经营,也是他唯一还能进帐的管道。
邓伦被品牌方提告。
邓伦被告的起诉状曝光后,许多网友都将焦点放在高昂的代言费上,有人指出邓伦在2019年的代言费就高达人民币2000多万元,而今年3月尚未履行完合约就先赚进1200万元,可见其代言费之高。
网友透露邓伦被多个合作方追讨的赔偿金高达人民币2亿元。
不过,也有粉丝提出质疑,认为邓伦虽然因负面丑闻影响合作,但该品牌方在官宣后的短短时间内,已经透过代言人的明星效应获取了粉丝消费的利益,却还要邓伦完整归还代言费,实在不合理。
邓伦在2019年到2020年间,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,进行虚假申报,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.82万人民币,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.32万人民币。
而过程中,邓伦积极配合税务局调查、补缴部分税款,也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违法行为,最终税务局考量他态度良好,判定追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,共计1.06亿人民币。